员工离职,哪些情况下企业需要向离职员工支付离职补偿金
第一类公司主动提出让员工离职,员工也表示同意,双方协商一致。
第二类公司存在过错,员工主动提出离职。
公司存在过错主要有以下9种情形:
1、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员工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。
2、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。
3、公司未依法为劳动者购买社保。
4、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,损害劳动者权益。
5、公司以欺诈胁迫的手段,使员工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。
6、公司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,排除劳动者的权利。
7、公司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。
8、公司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。
9、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。
第三类公司生产经营困难或企业转型需要裁员
具体情况主要为以下3种:
1、公司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。
2、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,需要裁员。
3、公司转产,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,经变更劳动合同后,仍需要裁员。
第四类员工没有重大过失,企业主动提出让员工离职。
具体情况主要为以下3种:
1、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,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,不能从事原工作,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。
2、员工转正后不能胜任工作,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,仍然不能胜任工作。
3、劳动合同订立时,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,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,经公司与员工协商,仍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。
以上员工离职,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告知,员工可以要求N+1的补偿。
第五类劳动合同终止
具体情况主要为以下3种:
1、劳动合同到期,公司不愿续签劳动合同,或以低于原有条件续签合同,员工不愿意而导致的离职。
2、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。
3、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,责令关闭撤销或决定提前解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