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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休时养老保险缴费未满15年怎么办?

作者:admin 发布时间:2020-07-29 07:45:35

中国的“城镇职工养老保险”和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”,都要求参保人累计缴费满15年,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。

 

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年龄为:男60岁,女干部55岁,女工人50岁。

 

按灵活就业(自由职业)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,退休年龄为:男60岁,女55岁(有些地区规定,原国有企业的女工人,转为灵活就业后,仍可按50岁退休)。

 

城乡居民养老保险,领取待遇的年龄为:60岁(男女无差异)。

 

01

到了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还不够15年怎么办呢?

 

城镇职工、城乡居民,两种养老保险的处理办法不一样,下面分别讨论。

 

1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这么规定的:

 

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,在本意见印发之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,不用缴费,自本意见实施之月起,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;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,应逐年缴费,也允许补缴,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;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,应按年缴费,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。

通俗解释一下:

 

(1)居保制度实施之前,已经满60岁的,不用缴费了,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;

 

(2)居保制度实施之前,已经满45岁的,交到60岁还不满15年,可以一次性补足15年;

 

(3)居保制度实施之日未满45岁的参保人员,如果交到60岁还不满15年(中间有断缴),那只能继续按年缴费,到满15年了,才开始享受待遇。

 

2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是这么规定的:

 

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,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,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。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、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,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。

 

这条法规有两层意思:

 

(1)2011年7月1日及以后(即社会保险法实施后)开始参保的人员,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,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,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时办理退休手续。

(这种情况只能逐年缴费,不能一次性补缴)

 

(2)2011年6月30日及以前(即社会保险法实施前)已经参保,2011年7月1日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,且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,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(不是一次补缴)。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,才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。

 

在外地务工的人员,达到退休年龄后,社保机构就“不允许”外地人继续缴费了。延长缴费,到底应该在哪交呢?

 

人社厅函〔2013〕250号作了明确规定: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,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的,继续缴费地为户籍地;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的,继续缴费地为缴费年限满10年所在地;每个参保地的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,继续缴费地为户籍地。若在企业继续就业参保的,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;未在企业继续就业参保的,可以申请在继续缴费地参照当地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延长缴费,具体延长缴费办法由各地制定。

 

另外,《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〉若干规定》还规定:城镇职工参保人员,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,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,还可以选择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,或者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,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金额。(一般来说,这种做法不划算)

 

02

社保断缴的影响

 

社保断缴除影响养老金领取金额外,部分地区还面临不能享受医疗费用报销、买房、小孩上学等一系列问题。且灵活就业缴纳社保有很多限制,买房,小孩上学等政策也不能享受。

 

因此当个人处于待业、自由职业等无法缴纳职工社保,但又需享受该待遇的情形;企业暂未开户,但需为员工缴纳社保,处理社保繁琐问题等情况时可以找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代为缴纳!